2013年以来,100多位购房人与房屋出卖人之间,因房屋买卖合同多次发生纠纷。2017年12月,部分业主起诉要求办理产权,因切入点错误,被迫撤诉。2020年10月,本所律师接手代理了其中53位购房人,采取了不同诉讼策略和解决思路,向一审法院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的诉讼请求。
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先后向法院提交了20余份近200页的证据材料,并积极与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沟通案情,还撰写了1.3万余字的书面代理意见。代理律师主张,在购房人对案涉房屋享有法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利中,由于对所购房屋不具有处分权(不能取得产权证),其购房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出卖人构成根本违约,因此购房人具有法定解除权,代理律师的主张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2021年12月31日,一审法院判决了第一个案件,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另外,启动本案诉讼前,代理律师也为53位业主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并成功冻结被告2700余万元款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20)川0105民初15431号《民事判决书》、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20)0105财保98号《民事裁定书》)。
案例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3年以来,100多位购房人与房屋出卖人之间,因房屋买卖合同多次发生纠纷。2017年12月,部分业主起诉要求办理产权,因切入点错误,被迫撤诉。2020年10月,本所律师接手代理了其中53位购房人,采取了不同诉讼策略和解决思路,向一审法院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的诉讼请求。 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先后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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