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专题讲座(成都站)圆满结束
来源:本站 发布:2012-10-31
工作简报
(2006)5期总第33期
2006年3月27日至4月1日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与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在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举办了为期六天的房地产三大《司法解释》的讲座(2005年8月1日施行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开发合作解释》、2005年1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和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此次为期三天的讲座由本所资深律师赵绍舜和张坤主讲,律师们的讲课以《司法解释》的条文为主线,紧扣历年来房地产和建筑施工方面的常见问题和疑难问题展开论述,并通过大量精选案例(土地与房产30例、施工合同50例、商品房70例),力求深入浅出的将《司法解释》的精神和实务操作更为完整、生动、通俗易懂的传达给听课人员。教会工作人员怎样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维护本单位利益。通过这次讲座,对国土、规划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听课人员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讲课结束后,众多听课人员都积极向律师们进行相关的咨询,并表示这种讲座的形式非常好,希望以后能经常参加这种类型的讲座。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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