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专题讲座(重庆站)圆满结束
来源:本站 发布:2012-10-31
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专题讲座(重庆站)
2006年3月6日至3月11日,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街18号重庆白象宾馆二楼会议厅,就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三大”《司法解释》(2005年8月1日施行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开发合作解释》、2005年1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和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进行了专题讲座。
此次为期六天的讲座由本所资深律师赵绍舜和张坤主讲,律师们以实务操作为主,用大量案件(土地与房产30例、施工合同50例、商品房70例)教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如何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的维护本企业自身利益。此次讲座听课对象主要有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特别是相关律师同行都十分专注的听完了持续六天的讲座,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讲课结束后,律师们现场接受听课人员的咨询,大家主要就自己对《司法解释》中的疑问,进行了针对性的咨询;律师们与听课人员面对面的交流,更多的深入到疑难的背后,帮助企业发现和指正隐忧,听课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希望多举办类似的讲座,并希望与我所律师做进一步的交流和沟通。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200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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