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专题讲座(德阳站)圆满结束
来源:本站 发布:2012-10-31
工作简报
(2006)6期总第34期
2006年4月6日至4月8日,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在德阳市长江西路一段320号德阳大酒店四楼会议厅,就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三大”《司法解释》(2005年8月1日施行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开发合作解释》、2005年1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和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进行了专题讲座。
本次讲座历时三天,由本所资深律师赵绍舜和张坤主讲,讲课律师们就《司法解释》的28条条款展开论述,从其立法依据、理论争议、事务请款和相关行业以及法律界的各种观点和处理情况进行了探讨。律师们在总结大量从业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行业的实际情况,辅以翔实、生动、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土地与房产30例、施工合同50例、商品房70例)教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如何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的维护本企业自身利益。
课后,听课人员纷纷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讲课律师进行咨询,律师们耐心倾听、并给予详细、具体的解答,让听课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纷纷给予此次讲座高度评价。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二〇〇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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