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2008)第02期 总第73期
来源:本站 发布:2012-10-31
工 作 简 报
(2008)第02期 总第73期
我所赵绍舜主任律师受邀参加成都市建筑业协会举办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风险防范与风险分摊专题讲座”
为贯彻成都市人民政府19号文件和深入学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方法》、《建筑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法规,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的结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证据支持,帮助建筑施工企业把握在工程价款结算谈判和可能发生的诉讼中的主动权,成都市建筑业协会特别举办了此次讲座。
此次活动得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的积极支持,共计二百三十余名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到场参加培训,整个会场气氛热烈、座无虚席。赵绍舜主任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曾经成功举办过多场讲座。在持续近三小时的讲座中,赵律师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建设部、财政部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规定,结合大量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指导施工企业如何在合同订立中如何占据主动地位;在合同履行中如何收集证据、保全证据;在甲方有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增减工程量和延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违约行为时如何行使后履约抗辩权等。各施工企业表示出了强烈的关注。
会后,参会人员普遍反映:赵律师的讲座内容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合案例详细阐述大量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这些都是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具有非常高的实用价值。
这是一场非常成功的讲座。直到讲座结束,大家还有意犹未尽之感,纷纷表示希望成都市建筑业协会能多举办此类讲座培训活动,希望能有机会就相关专题进一步深入展开讨论。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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