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实务与操作技巧讲座隆重开课
来源:本站 发布:2012-10-31
工作简报
(2005)总第24期
为及时给相关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适应国家最新出台的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于2005年8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新规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成都房协法制专委会和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8月23日至27日在成都华川宾馆举办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三大”《司法解释》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坤主持,成都住宅与房 地产协会副秘书长杨建华出席并致辞。
本次讲座历时五天,共10讲,由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绍舜主讲一至四讲、七讲、九讲和十讲,张坤律师主讲五讲和八讲,雷松涛律师主讲六讲,各位律师在总结大量执业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辅以详实、生动、典型的案例,针对听课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给予了系统的讲解。
听课来宾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老总、管理人员、工程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和律师等700多人次。本次讲座受到听课者的一致好评,取得圆满成功。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200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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