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三大” 《司法解释》专题讲座 —第二课:商品房买卖合同常见纠纷及处理
来源:本站 发布:2012-10-31
工作简报
(2005)总第26期
为了让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对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全面、系统、深入的理解,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产业协会、成都房地产交易中心、成都房协法制专委会和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8月25日在华川宾馆举行房地产开发“三大” 《司法解释》专题讲座第二课商品房买卖合同常见纠纷及处理。
第二课讲座分为上、下两讲,2005年8月25日9时至12时,由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张坤律师主讲《关于审理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讲座(上),14时至17时由雷松涛律师主讲《关于审理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讲座(下),共有200多人次参加听课。两律师对《司法解释》的28条内容一一进行详细、通俗易懂的讲解,并有针对性的对商品房买卖中的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的担保贷款等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解释。对常见的纠纷更是举出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案例进行细致分析和总结。
课后,雷松涛、薛荣金律师对听课者的咨询进行耐心解答,让众多听课者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纷纷提议以后应多举办此类讲座。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20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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