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知识第二期义务讲座如期举行
来源:本站 发布:2012-10-31
房地产法律知识第二期义务讲座如期举行
川泓律办(2004)简字第2号
2004年6月20日下午,我所与成都电视台CDTV—5《房产全接触》联合举办的房地产法律知识义务咨询讲座在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1号马家花园宾馆会议厅如期举行。该讲座系第二期。第一期已于2004年5月15日、16日举行。
该次讲座分二讲:房屋租赁中常见纠纷预防和法律实务,由我所主任律师赵绍舜主讲;二手房购买中常见纠纷预防和法律实务,由余燕律师主讲。我所金融房产部全体律师参加。来宾主要有中介公司、拍卖公司职员及遭遇相关法律纠纷的群众。 .
讲座自下午2:30开始,时间2个小时。讲座完毕后留1时进行法律咨询。来宾认真听讲、做笔记,会场秩序良好。咨询中,来宾按要求采取书面方式提问,均获得满意的答复。
此次讲座得到司法厅的支持,系义务普法宣传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2004年6月20日和次日成都电视台第五频道《房产全接触》栏目对讲课情况进行了全程报道。
按照安排,我所将定期举行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房地产法律知识义务咨询讲座,具体日程已经确定(附后)。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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