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委开发处及房地产开发协会关于《物权法》培训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2012-10-31
关于举办“<<物权法》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当前,国人关注的《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此部法律的颁布意味着房地产领域将进行一次重大的制度改革;同时《物权法》施行后,将可能暴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之间的权属之争。《物权法》生效还有半年时间,如何应对这一变化?在可能出现的大量官司中怎样才能处于主动地位?哪些条款将对中国房地产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又将在今后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如何防范物权法带来的新的法律风险?……为帮助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一时间弄清这些问题,经研究,市建委开发处与协会将于2007年4月12日举办“2007年《物权法》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风险”的专题讲座,特邀请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物权法》起草参与人王建平和长期研究物权法、多次参加物权法研讨会,并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和为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了大量疑难纠纷的著名律师赵绍舜先生主讲。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07年4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讲座地点:金牛宾馆(成都市金泉路2号)
二、讲座内容:
1、王建平教授演讲主要内容:
新《物权法》的立法背景、新意;
解读2007《物权法》
2、赵绍舜律师演讲主要内容:
新《物权法》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法律影响;
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的主要法律风险防范。
三、参会人员: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总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谢老师 高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53603 86693385 86648836
五、注意事项:
1,即日起至4月5日为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建设801室(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
2、会务费400元,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会员单位300元(含资料费、场地费、餐费、教师讲课费等);
3、希各区(市)县积极配合,加强宣传,组织企业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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