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所律师应邀为物业管理公司授课
来源:本站 发布:2012-10-31
本所律师应邀为物业管理公司授课
川泓律办(2005)简字第4号总第17期
2005年5月17日下午14时至18时, 我所主任律师赵绍舜应邀到某大型物业管理公司授课。该物管公司是四川省一家规模较大的物业管理企业,公司制度规范、管理科学,并且勇于开拓创新,注重对企业员工的长期业务培训、思想教育。
本所去年在四川省和成都市的物业管理宣传月曾做过多次不同内容、形式的讲座、授课、演讲、论坛,与物业管理行业的一线员工和企业高层都有深入和交流,对四川省物业管理行业的现状、隐忧、难题、发展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和掌握。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我们将所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所遭遇的各种疑难、纠纷都进行了汇总和整理。
接受邀请后,我所工作人员先期与该物管公司深入交换了意见,并根据公司意见对授课内容和形式做了安排。5月17日下午,我所赵绍舜律师为该公司进行的案例讲座,丰富、生动、全面几乎涵盖了物业管理纠纷的方方面面。课后的现场咨询中,公司人员积极提问,赵律师从业多年,经验丰富,对防范风险、预防纠纷有深入见解,凭着对物管行业工作的细致研究,对提问进行了圆满的解答。本次授课获得了全面好评。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200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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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四川省司法厅及律师工作处、四川省律师协会、方光兴厅长、张晓勇副厅长、曾宪章会长
送: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成都房地产业协会、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成都市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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