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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罗列十大罪名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时间:2014-01-14 点击次数:
财富与罪恶,声望与落魄,在2013年,反复出现在这一群本应冲在经济发展最前线的人—中国企业家身上。

  2014年1月初,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中心发布《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下简称《报告》),揭开了几百位中国企业家的罪与罚。

  从排行榜到阶下囚,亦或再到重获自由、东山再起,公众目睹着他们过山车一般的人生历程。

  他们犯下的罪行是否是我国市场环境导致的结果?新的创业者又应如何避免重蹈覆辙?观察和思考正在更广范围内展开。

  财务管理环节

  绊倒“一把手”

  近年来褚橙的火爆,为褚时健曲折的从商经历再添一笔色彩。而曾在2010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捕的李途纯,在重获自由后,立志做一名独立经济学家,并在2013年度频频发表专栏文章。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家是社会最具活力和创新性的市场要素。”资深媒体人邓聿文撰文指出。而如何保持企业家的这分活力,避免牢狱之灾,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思考。

  继2013年1月20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中心,发布了国内首份专业性的《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之后,2014年1月5日,该中心与人民检察杂志社、北京工业大学法学系和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合作推出的《报告》,再次由该中心发布。

  《报告》课题组,从2013年度人民网、新华网等大众网络媒体上公开报道的企业家犯罪信息中,收集、整理了463个成型的案例进行了分析。

  据《报告》统计,2013年度涉案的企业家,在职务上涵盖了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和董秘等高层职位。“与去年的企业家犯罪报告相比,涉案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依旧是大多数。”对此,《报告》指出,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失控现象严重,也反映出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从而导致权责不匹配的问题。

  而企业的财务管理成为绊倒这些“一把手”们次数最多的环节。据统计,发生在财务管理环节的企业家犯罪案例有167例,占所有可识别风险点案件总数的42.7%,“无论是对于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企业财务管理环节都是最高刑事风险点。”

  《报告》指出,这一现象应该引起相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在课题组进行的另一项关于企业家经营理念的调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家在公司管理的过程中,将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而这一认识误区,很大程度上就导致企业家犯了罪而不自知情况的发生。

  “国字号”多倒于贪腐

  “民字号”多倒于融资

  根据2013年度涉案企业家所触犯的具体罪名的频数,《报告》筛选出了2013年我国企业家所犯的“十大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等罪名,都位列其中。

  对于国企的企业家而言,受贿罪、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与2012年相比,仍是三个高频率罪名。

  2013年9月,曾任中石油董事长的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蒋洁敏案的调查线索,来源于对他的离任审计,即问题主要集中于他在中石油的任职期间。向前追溯,2013年8月,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李华林,中石油股份原副总裁冉新权、原总地质师王道富,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6月落马的原四川省副省长郭永祥,同样也出身中石油,且与蒋洁敏曾为胜利油田同僚。

  中石油腐败窝案的查处,蒋洁敏等高官和高管的落马,是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压反腐的成果。同时,国企高管的犯罪土壤也被曝光在公众面前。

  邓聿文认为,因为我国的国企高管一般具有双重身份,既有行政级别,又是董事长或总经理,这使得国企高管与党政机关之间有着类似“脐带”的关系,从而使得国企领导面对着和政府官员一样的诱惑,陷于钱权交易的风险较高。这也是受贿罪为何能成为国有企业家所面临首要风险罪名的原因。

  据《报告》统计,民营企业家占整个犯罪企业家群体的比例也正迅速拉升。“根据我们连续两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当前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仍然不容乐观。”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告诉齐鲁晚报记者,融资难成为民企发展中难以突破的瓶颈。连续2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都处于民营企业家犯罪的“十大罪名”之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居首。

  据张远煌分析,民企通过上市、发债以及商贷等方式取得融资的渠道相对有限。与此同时,又因为当前银行贷款政策不利于民营企业,这样就使民企合法融资渠道狭窄,资金需求缺口巨大。

  “另一方面,由于房市调控、CPI高位运行、银行存款负利率等因素叠加,致使民间资本保值压力增大,急需投资渠道。”张远煌说,因此,在民间资本市场供需两旺,相关疏导性制度安排又缺失的情况下,就催发一些民企通过非法集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不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后,在这些方面的改革已露出曙光。张远煌认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政策,将有利于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化投资,最大化激活民间资本活力,“这就为缓解民企融资难的困境创造了条件。”张远煌说。

  降低企业家犯罪率

  需厘清政府市场边界

  “连续2年,贪腐类犯罪始终成为国企企业家犯罪之首,民企企业家犯罪则主要集中于为获取资本、资金或是降低成本方面的犯罪,其手段不乏行贿、逃税等。”张远煌说,这也进一步折射出两类企业截然不同的地位差距。“国企基于自身‘国有’背景,以及对资源享有垄断权,而部分民企为了分得一杯羹,多通过行贿等手段以获取资源和资金。”

  邓聿文强调,在导致企业家走上犯罪道路的多重因素中,最让人们关注的,无疑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由他们塑造的政商、政企环境。他认为,虽然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包办一切,随后在市场经济时代逐步退居市场之后,但职能交叉、职能重叠、多头治理的现象并未得以根本改变。在这样一个环境中,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和壮大,就不可能不直接或间接与政府部门产生一种“政商关系”.

  “大量的官商勾结案例,也进一步说明在整个市场竞争中,民企要进入一些行业领域,融入所谓的‘圈子’,在一定程度上就要依赖于政府权力,用金钱开路获取商机。”张远煌告诉记者。

  而“要降低企业家的犯罪率,最根本的是厘清政府与市场之边界,改造市场环境,真正做到职责划分更加明晰,让官员的职责归官员,商人的职责归商人,行政的职责归行政,市场的职责归市场。”邓聿文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强调,要“让国企和民企拥有更平等的市场地位,形成更良性的竞争环境。”据张远煌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着力改善公平竞争环境的政策,对于深入推进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积极导向作用。

  当然,除制度上的原因以外,企业家个人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误区,以及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健全,都应引起注意。

  基于此,张远煌建议企业家应按照规则行事,通过竞争力获得商机和话语权。此外,企业家还应调整心态,不要急功近利和盲目扩张,要稳中求进。

  “创业者或企业家应避免做所谓打法律擦边球的做法,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尤其要切实增强刑事风险意识。”张远煌还建议企业家,树立诚实守法经营理念,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现代化上,而不是政府公关上面。“在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的大背景下,公平竞争将更加强调市场主体自身的实力。”(记者 刘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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