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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政府发函法院 要求考虑其违法苦衷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时间:2013-09-23 点击次数:
 南方都市报讯  近日,广东省法制办及省高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中,首次披露2012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称,2012年发生了多起因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不合法引起的行政争议,其中政府为尽快出让土地给重大建设项目而忽视法定的征地程序是纠纷的重要成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领导甚至“一把手”随意出面干预案件,有些还以政府名义发函要求法院考虑其不得不违法的苦衷,甚至对法院受理有关行政相对人的起诉提出严厉批评。

  先决策再让法制部门找法律依据

  《报告》称,为确保所谓当地“中心”或“大局”工作,在经济发展等考核指标的压力下,不少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官员将依法行政视作工作束缚,不先作法律可行性论证后再作出决策,而是先决策、再要求法制部门寻找法律依据;或是等到发生法律纠纷之后再寻求法院给予其“帮助”、“支持”。

  对法院受理有关起诉严厉批评

  该报告举例称,2012年发生了多起因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不合法引起的行政争议,其中政府为尽快出让土地给重大建设项目而忽视法定的征地程序是纠纷的重要成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领导甚至“一把手”随意出面干预案件,有些还以政府名义发函要求法院考虑其不得不违法的苦衷,甚至对法院受理有关行政相对人的起诉提出严厉批评,给行政审判造成很大困扰。个别政府或机关知道自己很难胜诉,虽然没有对法院施加压力,但是对法院作出的裁判拒不执行。

  长期要求法院参加拆迁、计生工作

  该报告还称,政府为了所谓重点工作忽视依法行政的情况,还表现在对待法院的工具主义的思维模式。一些地方政府常将法院列入诸如城镇改造、闲置土地处置、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行政执法工作的成员单位或责任单位,向法院抽调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不仅混淆了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职责,且严重影响了行政相对人、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以及司法公正的信心。如梅州市梅江区法院被要求参加政府成立的拆迁征地工作组,长期参与当地重要项目的现场拆迁工作。(记者 薛冰妮 霍瑶 刁凡超 任宣 赵仕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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