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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民间投资,再造投资发展优势
来源: 时间:2013-01-09 点击次数:

 

      民间投资是指非国有经济投资中扣除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的部份即联营、股份制、集体、个体私营和其它经济类型的投资。从投资和资金来源讲,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用于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为政府投资,其余部份扣除港、澳、台、外资后均为民间投资。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迅速崛起,民间投资不断壮大,已成为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力量。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去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这一决定的颁布,标志着民间投资领域将得到进一步拓展,以政府投资引导民间投资,逐步弱化了投资增长对政府财政的依赖,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投资领域的造血功能,使投资有效地发挥了短期内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近几年来,我县民间投资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正为我县经济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向家坝水电站建设‘封库令’下达后,我县海拔381米以下地区全面停建,移民搬迁、城镇迁建、基础设施建设即将全面启动,认真研究、分析民间投资发展特点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充分吸引民间投资参与新城建设,进一步发挥民间投资拉动作用,是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保持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 绥江县民间投资的现状


1、民间投资呈快速增长态势,投资规模迅速扩大。


随着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特别是溪洛渡、向家坝巨型电站建设的推进,我县民间投资快速增长,规模逐年扩大。2000 年2004年四年间民间投资年均增长38%,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高出16个百分点;2004年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总投资规模为10302万元,比2000年增长2.2倍,其中民间投资达5145万元,是2000年的3.6倍;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00年的30%上升到 2004年的50%,增加了20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个私经济投资成为民间投资的主要力量。
近几年,个体经济投资成为我县民间投资的主要力量,而集体和其它投资也有较大幅度增长。2004年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完成投资2733万元,是 2000年的3.2倍,占民间投资的53%,占全社会投资27%;其中:个私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达11个,投资总额达2464万元,占民间投资 48%,占全社会投资的24%。集体经济和其它完成投资2412万元,是2000年的3.5倍,占民间投资的47%,占全社会投资的23%。


3、投资资金筹集能力增强,但渠道仍然较窄,主要依靠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随着民营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民间投资资金积累率明显提高。2004年我县民间投资到位资金5500万元,占社会投资资金来源的56%,资金到位率达106.5%,高于政府投资25个百分点。民间投资主要来源于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在2004年的民间投资中自筹资金占93%,银行贷款占7%,没有它资金来源,其融资渠道仍不够宽。


二、 民间投资对我县经济发展的影响


投资运行实践证明,民间投资在拉动经济增长,吸纳大量劳动力并缓解就业压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 民间投资有力地拉动全县经济增长。


民间投资作为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份,在拉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2001年至2003年我县民间投资与生产总值的增速数据看,两者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01年我县生产总值增长5.52%,民间投资增长47.5%,拉动生产总值增长1.3个百分点;2002年我县生产总值增长6.54%,民间投资增长60.2%,拉动生产总值增长2.3个百分点;2003年我县生产总值增长12.61%,民间投资增长70.6%,直接拉动生产总值增长4.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幅大,其经济发展的增速加快,民间投资增长的快慢以及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大小与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环境有着密切关系。


2、间投资的发展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由于民营经济介入的领域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在增加就业方面,民营经济具有自身的优势。我县通过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吸纳了大量的社会劳动力,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就地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民营经济在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了分流下岗人员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县新增就业的重要渠道。
3、间投资推进了小城镇建设进程。


我县民间投资的大力发展,带动集镇建设,推动了小城镇建设进程,拉近了农村和城镇新型工业化间的距离。越来越多的民间投资介入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的建设,有效地缓解了政府财政资金缺口的矛盾,为推进小城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民间投资推进了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民间投资介入工业行业,使我县工业经济自绥江烟厂性关闭以来得到了恢复性发展,加快了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拉近新型工业化间的进程。2004年民营工业投资3083万元,占民间投资的60%,占全社会投资的30%。民营工业实现总产值9504万元,占全部工业总值的77%;民营工业实现增加3203万元,占工业增加值的69%。


三、 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主要因素


1. 投资环境不够理想,抑制了投资者信心。


近年来,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民间投资日益关注,为加快民间投资发展制定了相关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在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上狠抓落实。但由我县地处内地,远离大、中城市,自然环境和交通运输条件差,经济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比较落后,民营经济没有固定的主管部门,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法规、服务体系配套、缴纳费用、土地使用权和各种产权等方面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不能享有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民间投资者信心不足。另外,与保障民间投资活动相关的信息咨询、中介组织和法律、技术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投资环境不够理想,制约了民间投资者信心的提高。 

  2、市场准入限制,行业垄断仍然存在。


目前,在我国竞争性领域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共识,但是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仍然存在许多限制,甚至一些外资企业可以进入的行业,民营企业难以进入。即使在国家法律和政策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一些行业,民营企业进入也存在不公平竞争。在一些垄断和半垄断行业,如水利、公共设施、交通、邮政电信等行业,存在部门保护主义,不仅民营企业难以进入,就是非本行业的国有企业也难以进入。市场准入的限制和行业的垄断,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民营企业投资的存在和发展空间。 
  3、投融资渠道不畅和民营企业自身素质的缺陷,影响投资规模扩大。
目前,我县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筹方式取得,属于“自我滚动发展”模式,由于资金拥有者缺乏投资信心,巨大的民间资本难以转化为投资, “融资难”是民营企业最棘手难解的问题。同时,我县民营企业大多数属于小型企业,规模较小,仍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在资本原始积累投资期采用了个体业主制、家庭制、合伙制等管理方式,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信度低等缺陷。企业如要实现规模化经营,这些缺陷就成为致命障碍,银行对信度较差的企业是不会轻易发放贷款的,不然在抵押担保、债权维护和跟踪监督等过程中会出现众多不可设想的问题。另外,民营企业在投资决策上主要凭借经营者的个人经验,受经营者知识结构、信息来源等因素的局限,较难适应千变万化的国内外大市场,较难适应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要求。许多民营企业还没有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规范化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没有从体制上创造促进企业发展和扩大投资的动力。
  4、投资服务市场尚不完善。


由于投资过程涉及规划、设计、投资预算、土地、环保等多方面、多领域、多专业,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特别在土地、规划、环保等方面,民营企业往往无力在经营的同时亲自运作各个投资环节,有的项目也就无法保障投资的顺利进行。因此,为保障民间投资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为小型投资企业服务的与投资建设相关的土地审批、规划设计、环保、工程咨询、质量监理等机构是十分必要。
  四、加快民间投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1、强化“发展”观念,开放民间投资领域。


在经济发展中,务必要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杜绝歧视民营企业的现象,无论是国有投资,还是民间投资,都应一视同仁,把加快民间投资发展提升到发展经济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国家重点监管的行业,应对民间资本全面开放,放宽市场准入范围。在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的同时,从公共设施和市政建设等一般竞争性领域开始,允许民间资本逐步进入,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逐步建立以民间投资为主体的投资增长格局。
  2、继续优化政策环境,增强民间投资信心。
  我国已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给予了私营业主政治、经济上的政策保障,民间投资将在法律上得到保护,这对加快民间投资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因此,加快发展民营经济,要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引导和规范民间投资行为,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办事程序,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民间资金开发海拔‘381’米以下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不受向家坝电站‘封库令’限制,只要不需国家赔偿,就允允许其建设、发展,使之尽快发挥效益。二是以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投资政策吸引民间资金,积极参与即将启动新县城及五个集镇的建设,缓解政府资金困难、等待国家赔偿再建设的矛盾。尤其是投资社会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政府应加以鼓励。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加快移民搬迁和新县城及五个集镇建设,再造我县投资发展优势。
3、切实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民间投资的更大发展。


改善投资环境要坚持软硬环境两手抓,机制、体制一起上,争取各种先进生产力要素优先进入我县,切实提高我县经济建设的活力。一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规划和引导。将民间投资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计划,做好民间投资项目的调研和前期工作,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到全县“移民迁建和新县城及五个集镇建设”实施中来,使民间投资与国有投资共同发展,促进全市尽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格局。二要落实好民间投资的鼓励政策。清理过去各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明令取消对民营企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依靠积极的产业政策,让民营企业享受有其他类型企业同等的待遇,引导其快速、健康发展。三要健全和完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产业信息、法律、技术和人才等多方面的服务,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逐步完善民间投资项目的信息管理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发布制度,提高透明度。四要健全民间投资政策引导体系。尽快出台加快民间投资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促进民间投资的更快发展,同时,规范好政府行为,完善税收等各种管理制度,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五要做好招商引资。为建立民间投资发展平台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提高投资者信心,鼓励和引导更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进入到竞争性投资领域,使民间投资队伍不断壮大,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4、强化服务和引导,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我县民间投资已占居全社会投资的一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工作的领导,真正把民间投资当作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服务和引导,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一是要加强规划和引导。把民间投资纳入地方政府的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减少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推动民间投资集聚发展,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走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的道路。二是要加快法规建设。我县民营经济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可考虑对民间投资的范围、融资渠道、投资方式等给以规范,使之有章可循,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损害投资者利益,挫伤投资积极性等情况的发生。三是要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包括政策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在内的投资信息网络和发布渠道,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切实解决民间投资发展中存在的市场信息不灵、进入领域过窄、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把我县更多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加快发展民间投资,再造投资发展优势,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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