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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投资有7大热门投向
来源: 时间:2013-01-09 点击次数:

 

      改革开放以后,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大力扶持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展,民间投资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1981年到2001年,我国民间投资从165亿元猛增到14305亿元,增长85.7倍,年平均增长25%,比同期全社会投资平均增长20.4%快4.6个百分点,比同期国有及控股投资平均增长17.8%快7.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也由1980年的18.1%提高到38.4%,增加1倍多。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投资的发展情况 

- 投资额(亿元) 增长速度(%) 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 

1981年 293.5 77.9 30.5 

1982年 385.1 31.2 31.3 

1983年 478.1 24.2 33.4 

1984年 648.1 35.6 35.4 

1985年 862.7 33.1 33.9 

1986年 1041.2 20.7 33.4 

1987年 1342.9 29 35.4 

1988年 1733.8 29.1 36.5 

1989年 1602.2 -7.6 36.3 

1990年 1530.7 -4.5 33.9 

1991年 1880.7 22.9 33.6 

1992年 2581.4 37.3 31.9 

1993年 4033 56.2 30.9 

1994年 5218 29.4 30.6 

1995年 6499.2 24.6 32.5 

1996年 7740.9 19.1 33.7 

1997年 8352.2 7.9 33.5 

1998年 9260.1 10.9 32.6 

1999年 10224.7 10.4 34.2 

2000年 12144.4 18.8 36.9 

2001年 14304.6 17.8 38.4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2》和《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投资的方向,决定着投资的效益、经济的结构和经济的增长。在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买方市场逐渐形成的情况下,市场容量似乎已经饱和,市场普遍过剩,民间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投资的方向。关注民间投资方向,对于更好地引导投资,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据国家统计局的课题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民间投资的方向主要有以下7大方面: 


  一、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 


  经过二十多年的投资和建设,我国的民营经济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基础。到2000年,在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中,我国民营工业企业的数量已达到8.4万家,固定资产价值1.1万亿元,创造的工业总产值已达到2.7万亿元,分别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 51.6%、14.1%和31.2%。从《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可以看出,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即所谓的传统行业。传统产业是民间投资的根据地,也是未来民间投资的主战场。随着国有经济在一般竞争领域的逐步退出,民间经济在这些领域的比重会进一步提高,民间投资将成为传统产业的主力军。 


  传统产业在中国仍将大有可为。在发达国家,信息、网络等产业被称作“新经济”,是因为它们的确是这些国家当前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和支柱。西方发达国家的“传统产业”经历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人们对传统产业的产品,如住房、汽车等的消费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经济增长因需求的制约而陷入了相对的停滞。信息、网络等新技术的出现,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的市场需求,带动了整个经济的增长。但是,我国经济起飞的时间还不很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只有800美元左右(美国是3万美元,瑞士是4万美元),经济基础还很薄弱,许多产业刚刚发展。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旧经济”的那些产业,对我们来说还大多是“新兴产业”。比如,汽车业显然还是我们的新经济,住房业刚刚起步,城市化进程则刚刚展开。家电产品看上去在城市里越来越难卖,但另一方面,几亿农村人口还因就业不足、收入水平低而无法进入家电消费市场。因此,传统产业在相当长时间内仍是我国需要大力发展的行业。

虽然民间投资在传统行业已经占据了很大的比例,但在这些行业,民间投资存在着力量分散、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等问题,制约着这些企业的发展。民间投资要转变投资方式,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竞争力。民间投资要由粗放型的、以扩大生产规模为主的投资方式转变到集约型的、以提高技术含量为特点的投资方式上,促进产品、技术的升级换代,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民间投资的下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要立足于高起点,采用当今世界上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对现有技术、设备进行更新换代,缩小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发展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要克服民间投资单兵作战,家族式经营的方式,走联合、兼并发展的道路,积少成多,众人拾柴火焰高,组建民营经济的航空母舰,提高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积极投身于高新技术产业 


  目前,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带头兵。尽管民间投资多分布在传统产业,但是有些起点高的民间投资企业已开始涉足高新技术产业,并做出了很大的成就,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是民间投资提高投资水平、增加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 


  在充分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的结果导致平均利润率的降低,从长期看,任何人都不可能获得超额利润。但根据技术差距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要经历导入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在前两个阶段,新技术的拥有者仍可获得超额利润,在成熟期则只能获得平均利润。世界上各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技术的开发,从经济的角度看就是为了获得超额利润。发展中国家一般都是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模仿者,在产品的成熟期通过专利等方式获得生产该产品的技术,从事生产和进口。但由于竞争激烈,只能获得平均利润。如果不能开发新的产品和技术,在竞争中将永远处于被动地位。一个国家如此,民间投资更是如此。事实上,在我国,不少民间投资企业使用的是国有企业淘汰的设备和技术,生产国有企业不生产的产品,在技术上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是提高民间投资水平和效益,增强民营经济实力的必由之路。 


  高新技术投资属于风险性投资。在国外,风险投资都是由民间资本主导的产业投资。1995年美国拥有600家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总额达 435亿美元。他们创造了包括英特尔、微软、苹果在内的大批名牌高科技企业,其资金主要来源是个人资本,其次是机构投资基金,包括养老基金,大学后备基金,还有一些是大公司的资本等。近年来,我国也开始建立风险投资体系,但其实质是以政府为主导的风险投资体系,最大的缺陷在于没有充分调动民间资本投资,导致风险高度集中在各级政府,结果反而影响了创业投资的发展,使高科技产业处于缺血运行的不正常状态。有意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形成庞大的风险投资群,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为民间投资提供广泛的机会,是发展高新技术和民间投资双赢之举。 

  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有其现实的可行性。投资是追逐利润的,而利润与风险成正相关。一项新技术和新产品是否有市场价值,最终要通过市场来检验。由于民间投资与市场经济有天然的联系,对市场的变化具有较高的洞察力,易于推进技术创新。民间投资介入风险投资领域,有利于提高风险投资运行的质量,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 


  三、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交通、通讯、能源、电力、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所需投资量大,回收期长,但利润率高,投资收益稳定,历来是国有投资垄断、民间投资被限制进入的行业。由于缺乏竞争,这些领域长期存在价格偏高、技术落后、服务质量低劣等问题,阻碍了这些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已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如我国的电信业以其垄断经营导致的价格奇高和不尽如人意的服务就常常引致消费者的指责。从满足人们的需要和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出发,必须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放松限制,让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 


  基础设施产品不完全属于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指私人企业不愿意或无法生产而必须由政府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公共产品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非排他性,是指无法排除其他人从公共物品中获益;二是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数量的增加不会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在基础设施中,除城市建设中的某些行业带有公共产品的特点以外,其他行业如交通、通讯、电力、能源等行业并不具备这些特征,因而应该属于竞争性行业。某些基础设施行业收益率高且比较稳定,民间投资希望进入,但由于体制、政策等种种原因而不得进入,也不属于民间投资不愿意提供的产品之列。因此,从理论上讲,基础设施行业不能再继续限制民间投资的进入。从世界各国的普遍作法来看,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尽量缩小公共产品的范围,积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即使是公共产品,凡是私人企业愿意提供的,也尽量由私营企业提供,以提高公共产品的效率。因此,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是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 


  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投资数量大,建设周期长,进入门槛较高,民间投资的进入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政府在各方面给予支持,如财政担保、企业债券、公共基金、特许权经营、BOT方式等。在这一方面,发达国家有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四、县市经济要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 

  地方经济,尤其是县市经济是全国经济布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县级经济单位,既不同于全国,也不同于省级单位和中心城市。作为全国来讲,在经济发展中可以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中心城市可以利用其得天独厚的技术、人才等资源发展本地的经济,但众多的县级单位由于其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政府财力有限,利用外部资源方面也不具优势,因此,眼睛向内,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是发展地方经济的一个必然选择。 


  首先,县级经济单位财政力量比较弱,多属“吃饭”财政,没有多余的力量发展经济,而中央财政主要投向西部地区,投向国有企业集中的大中城市,因而对县级区域的预算支援也很有限;县级单位工业发展水平较低,国有企业数量较少,国有单位投资力量较弱,难以带动县级经济发展;在信贷资金方面,由于贷款审批权限上收,银行也很难给予大量贷款;在吸引外资方面,由于多数县级单位地处偏远,市场规模狭窄,投资环境较差,在吸引外资上也不具优势。因此,县域经济只能依靠民间投资的发展。 


  其次,县级单位地处城乡结合部,是联结中心城市和广大农村的纽带,农业资源丰富,人力充足,民间投资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深加工方面将大有作为。要激发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资热情,鼓励农民个人或联合兴修水利设施,增加对农业的投资。激发城镇居民对农、林、牧等各方面的投资热情,促进农民和城市居民的联合,鼓励城乡居民对荒山、荒坡、荒漠等的投资。这些投资,既可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又可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三,县级经济区域较小,供求关系稳定,地方特色明显,适合投资少、见效快、地域性强的民间投资介入。经过多年的发展,各县市已经拥有了一批小型的集体和私营企业,甚至涌现出了一批民营企业集团和大户,城乡居民中也有了一定的积蓄,具备了进行投资建设的条件。 


  大力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是发展县级经济的重要措施。县级单位要提高对民间投资的认识程度,为民间投资的发展创造条件,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采取优惠政策,吸引民间投资;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逐步提高民间投资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 


  五、西部大开发是民间投资的广阔天地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民间投资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加快中西部发展,不能立足于依靠中央政府的投资,也不能仅仅依靠地方政府财政,民间投资应成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力量。 


  完全依靠政府投资不可能实现西部大开发的目标。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中央政府已采取了很多的倾斜政策,包括在西部地区兴建大的投资项目、国债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财政拨款增加向西部投资的比例,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政府优惠贷款,也将有百分之七十投放在中西部等,这些都将对西部地区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但是,西部地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西部大开发完全依靠中央政府的投资是不现实的;同时,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政收入较少,积累能力较差,地方政府的财力有限,也不可能完全承担起开发西部的重担。因此,西部大开发必须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东部沿海省份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证明,民间投资是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西部与东部地区最大的差距就在于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滞后。以私营企业为例,2001年,浙江省的私营企业的户数、雇工人数和注册资本额,分别比西北五省区的总和还要高出63.1%、 105.2%和49.8%。因此,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促使民间投资在西部地区的超常规发展,是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措施。 


  同时,西部大开发也为民间投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西部地区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低,生产成本低,市场容量大,最适合民间投资的发展。在全国已探明的自然资源中,约有一半在西部地区。西部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工业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个百分点,工业产值仅占全国的10%左右。西部地区在矿产资源、农业资源、劳动力资源、市场潜力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将为民间资本提供大量的投资机会。 


  要发挥民间投资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促进西部经济的非常规发展,就必须制定吸引民间投资者到西部进行投资的政策。要清除限制民间投资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对民间投资的进入实行适当倾斜。除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产业领域外,其余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放开;要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简化民间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促进民间投资在西部地区的超常发展,西部地区应该制定一些不同于全国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民间投资的大量进入。 


  六、发挥民间投资在城市化建设中的作用 


  城市化是由落后的农业国向发达的工业国跨越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途径。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进展相对缓慢,2001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仅达到37.7%,不仅低于发达国家70%以上的水平,也低于世界平均47%的水平。目前,较低的城市化水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城市化建设势在必行。 


  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政府推进型,城市建设的责任全部由政府承担;第二种是市场导入型,主要是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第三种是混合型,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推进。完全由政府推动城市化建设会加大政府的压力,客观上会延缓城市化的进程;完全由市场推进,则可能造成城市化发展的无序和混乱,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正确的途径应该是发挥政府和民间两方面的积极性,在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下,通过利益机制,发挥民间投资在城市化建设中的作用。 


  民间投资有推进城市化建设的积极性。城市化建设涉及广大农村人口的切身利益,通过城市化,可以扩大就业岗位、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提高居民居住水平,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结合农村居民住房建设,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把农民住房向城镇集中,鼓励农村人口在城镇内投资房地产,既可以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又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城市化建设过程也是工业化发展的过程,工业化水平提高了,城市化水平就可自然提高。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通过土地、资金、户籍等各种优惠措施,鼓励农民进城开办各种实业,发展城镇工业、商业和第三产业。变民间的自发投资为自觉投资,分散投资为集中投资,既可促进经济发展,又能提高城市化水平。 


  在启动民间投资,推进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宏观管理和引导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乡镇企业向中小城市集中,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城市建设。在稳定土地承包的同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速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为集体和个人参与城市化进程提供可能和空间;改革城市土地使用办法,盘活城市土地资源,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为民间投资提供各种便利。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要加快小城镇重组和集中的步伐,引导民间投资向集中化方向发展,推动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七、民间投资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后备军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经济必须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和改组的指导纲领。为此,国有经济从一般性竞争行业的战略性退出,将成为今后几年内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核心。 


  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退出的政策选择上应立足于国内民间资本。一般来说,国有经济从竞争性行业退出后,只能由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替补。积极引进外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一项长期重要的国策。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近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国有经济急需退出的一般性竞争行业,对大型跨国公司吸引力不大。我国民间资本在规模和结构上具备替代国有经济退出的可能性,民间资本可能是接替国有经济退出的主要力量。从规模上看,目前仅城乡居民储蓄就已超过8万亿元,如果将这些资金中的一部分用于上述投资,对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结构上看,目前8万亿元的城乡居民储蓄的大部分掌握在20%的人手中,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多年来从事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家,这就决定了这部分资金的活跃性。加强政策引导,促使这部分资金进入投资领域,既可以改变金融资产的不合理结构,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减少金融风险,又可以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同时,由于民间投资的经历和特点,相对风险较高的高科技行业而言,民间投资对传统的一般性竞争行业更加偏爱,这就更增加了民间资本替代国有经济的可能性。因此,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退出的政策选择上,应立足于民间资本。要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宏观环境,促使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变。 


 要发挥民间投资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改组中的作用,关键在于制度创新,要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民间投资者的利益。在民间投资的替代过程中,科学评估国有资产的价值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现在国有资产是按照重置评估法测定的,其真实价值往往被大大高估。要保证民间投资的顺利替代,必须按照投资活动所遵循的原则,根据资产在未来收益的贴现值来确定其价值,以保证民间投资者的利益。另外,要妥善解决国有经济战略性退出可能会引发的社会问题,如失业、债务等,为民间投资替代后的正常经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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