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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模式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2-19 点击次数:
BOT模式 - 概念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公司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公司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的公司的一种模式。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BOT模式适用于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盈利潜力的项目。

以上所述是狭义的BOT概念。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

BOT模式 - 参与者 

1、项目发起人。作为项目发起人,首先应作为股东,分担一定的项目开发费用。在BOT项目方案确定时,就应明确债务和股本的比例,项目发起人应作出一定的股本承诺。同时,应在特许协议中列出专门的备用资金条款,当建设资金不足时,由股东们自己垫付不足资金,以避免项目建设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项目发起人拥有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以及特许协议中列出的资产转让条款所表明的权力,即当政府有意转让资产时,股东拥有除债权人之外的第二优先权,从而保证项目公司不被怀有敌意的人控制,保护项目发起人的利益。 

2、产品购买商或接受服务者。在项目规划阶段,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公司就应与产品购买商签订长期的产品购买合同。产品购买商必须有长期的盈利历史和良好的信誉保证,并且其购买产品的期限至少与BOT项目的贷款期限相同,产品的价格也应保证使项目公司足以回收股本、支付贷款本息和股息,并有利润可赚。

3、债权人。债权人应提供项目公司所需的所有贷款,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当政府计划转让资产或进行资产抵押时,债权人拥有获取资产和抵押权的第一优先权;项目公司若想举新债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应获得合理的利息。

4、建筑发起人。BOT项目的建筑发起人必须拥有很强的建设队伍和先进的技术,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任务。为了充分保证建设进度,要求总发起人必须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并应有强有力的担保人提供担保。项目建设竣工后要进行验收和性能测试,以检测建设是否满足设计指标。一旦总发起人因本身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完成任务,或者完成任务未能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公司将予以罚款。

5、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责任是对项目中各个角色不愿承担的风险进行保险,包括建筑商风险、业务中断风险、整体责任风险、政治风险(战争、财产充公等),等等。由于这些风险不可预见性很强,造成的损失巨大,所以对保险商的财力、信用要求很高,一般的中小保险公司是没有能力承作此类保险的。

6、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供应项目公司所需的设备、燃料、原材料等。由于在特许期限内,对于燃料(原料)的需求是长期的和稳定的,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而稳定的盈利能力,能提供至少不短于还贷期的一段时间内的燃料(原料),同时供应价格应在供应协议中明确注明,并由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供应商进行担保。

7、运营商。运营商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为保持项目运营管理的连续性,项目公司与运营商应签订长期合同,期限至少应等于还款期。运营商必须是BOT项目的专长者,既有较强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水平,也有此类项目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在运营运程中,项目公司每年都应对项目的运营成本进行预算,列出成本计划,限制运营商的总成本支出。对于成本超支或效益提高,应有相应的罚款和奖励制度。

8、政府。政府是BOT项目成功与否的最关键角色之一,政府对于BOT的态度以及在BOT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本书有关章节将详细说明BOT中的政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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