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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为省房协“信用管理师”培训班讲授物权法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2-14 点击次数:

工 作 简 报
(2012)第13期  总第97期 

 


    “建设规范的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法律知识培训是必不可缺的重要一环……”,2012年12月7日上午,在成都市青羊区北较场西路10号的锦城美丽华酒店,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绍舜先生为来自省内13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准信用管理师”们,带来了一场激情洋溢的讲座。


    为规范四川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行为,倡导诚信经营、诚信服务, 构建诚实、守信、和谐的房地产行业发展环境,促进房地产行业诚信品牌和信用规范化建设。根据四川省住建厅文件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凡新申报、定级、升级以及换发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提供信用管理师资格证明材料。2012年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于日前正式开班,我所作为四川省最早专业定位于建筑、房地产、金融专业律师事务所,受邀为本次培训班学员讲解有关《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以及《物业服务司法解释》在房地产开发中的理解与应用专题部分。
    “原来车库车位开发商不能想咋个处置就咋个处置啊!”一位来自宜宾的房企代表称,通过赵律师讲授的《物权法》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等法律知识,他知道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了解了政策才不会犯错嘛,呵呵”。据了解,本次培训共计3天,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安排在第三天上午。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来自全省各地(市)州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计有130余人,岗位覆盖了信贷、销售、财务等专业。培训结束后,考核合适者将获得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信用管理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信用管理人员上岗凭证和企业资质管理的依据。有关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政策作为参训学员必修的学习内容,相关课程设置由省房协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作了精心的选择和安排,本次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参训企业代表的欢迎。

 

(附图1、图2、图3)


图1、主任律师赵绍舜先生献上专业的法律讲解;
图2、参加培训的房地产企业学员座无虚席;
图3、专心致志听讲的参训学员。

                       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报: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

送: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四川省建筑业协会、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成都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成都市建筑业协会、成都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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