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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建设工程价款、利息计算及争议的处理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0-31 点击次数:

第三讲 建设工程价款、利息计算及争议的处理

 

一、建设工程价款的计算标准

(一)《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及条文的主旨

(二)建设工程价款计算的法律依据

(三)关于目前使用的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两种计价模式并存的计价方法

(四)承包方因项目调整要求增加工程造价的,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质量却不合格,工程价款应怎样结算  

(六)适用《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1:委托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

a.案件基本事实 b.一审法院认定与判决c、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d、市政府为什么承担部分连带责任?s、关于本案132.4万元的票据的认定问题e、关于合同约定的逾期结算利息问题

二 、建设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一)《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及条文主旨

(二)关于欠付工程款利息的性质1、支付工程价款及欠付工程价款利息是发包人的法定或合同约定义务

2、发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性质是法定的孳息

(三)对《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三层意思的理解与适用

案例2、确定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依据的原则

a、案件事实b、两审法院判决 c.关于造价鉴定d、关于是按一级还是按二级取费的问题e、诉讼请求未提违约责任属操作失误

三、建设工程价款和利息的起算时间

(一)《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条文主旨

(二)理论界、实务界对建设工程价款和利息如何起算的几种观点

(三)对《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理解和适用

案例3:拖欠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的确定原则

四、当事人对建设工程量发生争议的处理原则

(一)《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及条文的主旨

(二)确定工程量的程序

(三)工程量清单的计取

(四)作为计算工程量依据的书面文件的范围种类

(五)没有书面文件的工程量的确定                    

案例4:增加工程量、工期顺延

五、建设工程逾期不结算的后果

(一)《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及条文主旨

(二)建设工程价款逾期结算的现实情况

(三)社会各界对此条司法解释所提到修改意见及采纳与否的情况

(四)适用此条司法解释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案例5:工程款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与支付条件

案例6:工程逾期交付违约金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六、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或“阴阳合同”的认定

(一)《司法解释》二十一的规定及条文主旨

(二)“黑白合同”或“阴阳合同”在实践中的情况

(三)社会各界所提的修改意见及采纳与否的情

(四)“阴阳合同”或者“黑白合同” 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七、关于建设工程价款按固定价结算的规定

(一)《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及条文主旨

(二)社会各界所提的修改意见及采纳与否的情况                 

(三)按固定价格结算工程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案例7:某工贸公司与某装饰公司债务纠纷案

案例8: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结算工程款

案例9:对合同约定的不是包死价,如何适用定额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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