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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及工程垫资处理原则
来源:本站 时间:2012-10-31 点击次数:

第一讲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及工程垫资处理原则

 

 一、筑工程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一)《司法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文及主旨

(二)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概念及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

(三)关于五种无效的建筑施工合同

(四)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在实践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案例1:不需要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未招标并不导致合同无效。

二、工程合同无效, 工程验收合格的处理原则

(一)《司法解释》第二条之规定条文及主旨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特殊性

(三)产生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原因以及处理这类无效合同的几大难点形

(四)关于工程验收合格如何折价补偿工程款的几种观点

(五)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筑工程经施工验收合格的处理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原则

(一)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及主旨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怎样支付工程价款

(三)对于建设施工合无效,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应如何处理的几种观点

(四)适用此条规定,工程款支付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处

案例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四、违法转包、分包建设合同的处理原则

(一)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及主旨

(二)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处理情况

(三)为什么要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合同所得的利益予以收缴

(四)影响审判实践的对收缴非法所得的几种不同的观点

(五)收缴非法转包、分包所得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案例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和转让的区别

五、承包人在施工中取得了资质的建设工程合同,按有效合同处理

     (一)《解释》第五条规定及理论基础

(二)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如何认定合同效力的几种观点

(三)超越资质的施工合同为什么要将补正时间确立在竣工之前

(四)实践中应当怎样把握合同效力补正的范围及补正时间

案例4:没有施工许可证和资质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六、承包人垫资的处理原则

(一)司法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及主旨

(二)实践中的工程垫资请况

(三)关于工程垫资问题认识上的转变

(四)要正确处理垫资问题

(五)垫资合同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风险防范)

(六)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几种垫资情况的处理

案例5: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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